企业逃废债是指企业在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故意不履行债务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由多种原因引起,主要包括:
经济利益驱动:
逃废债行为可以给企业、个人乃至地方带来明显的经济利益。企业可能通过逃废债行为实现资金的无偿占用,从事高风险投资活动,而这种行为相对简单易行,且投资成果可能由局部、团体甚至个人不当获得,而责任则由贷款机构承担。
缺乏法律制裁:
国家缺少具体的法律和制度来制裁逃废债行为。现有的法律框架可能没有提供足够的手段来打击逃废债务,导致债权机构在实际操作中面临困难。
企业改制问题:
企业改制过程中可能缺乏健全和完善的规章制度,导致逃废债行为得不到有效制约。
地方保护主义:
某些地方和部门可能存在保护主义倾向,为逃废债行为提供“保护伞”和“催化剂”。
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
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可能导致企业或个人在利益驱动下产生逃废债务的行为。
银行管理不善:
银行在贷前审查、贷款合同签订、贷后跟踪监督等环节可能存在疏漏,未能有效防止逃废债行为的发生。
司法不公:
司法环节的不公正可能导致逃废债行为得以侥幸逃脱法律制裁。
社会中介机构行为不规范:
社会中介机构的行为不规范也可能助长逃废债行为的发生。
综上所述,企业逃废债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经济现象,涉及法律、经济、管理和社会信用等多个方面。要有效遏制逃废债行为,需要从完善法律体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改进企业管理、打击地方保护主义等多方面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