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用工管理
使用外委施工队时,需每月向安全环保部报告人员变动情况。
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录用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技术工种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现场管理
施工队长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3%,且必须通过公司严格考核。
配备专职安全员,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2%。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项目部每周总结工作并制定下周工作计划,相关人员需做好施工日志。
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
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立围护设施,保持整洁,无垃圾、污水。
质量管理
制定质量控制计划,规定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和要求。
明确施工过程中的检测方法和验收标准。
建立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施工组织管理
确定施工人员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明确各岗位职责和管理层级。
为施工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培养。
文明施工
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
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五图一牌”,标牌内容及形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