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传单登记的地点和程序如下:
一般情况
广告传单无需备案,但如果需要备案,可以携带营业执照、产品批文等全套手续到工商局商标广告处进行备案。
广告发布单位
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以下统称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户外广告
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在发布户外广告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并接受监督管理。如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登记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应当首先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具体办理地点
桂林市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发布登记办理地点为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3层D区企业开办专区53-58号窗口。
贺州市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发布登记办理地点为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61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A区市场监管3号窗口。
崇左市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发布登记办理地点为崇左市石景林东路5号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企业开办服务专区26、27、28、29号窗口。
办理材料
申请广告发布登记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可能包括《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媒体批准文件、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广告业务机构证明文件及其负责人任命文件、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证明文件、场所使用证明等。
建议:
具体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时,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详细的办理指南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完成登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