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落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落户通知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人力从退役部取回);
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原件(必须是原件!);
军官转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自然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东家人力开);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落公寓房时换成住房证明);
行政介绍信或 自主择业干部落户证明信原件、复印件(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开具);
单位抄档证明(包含姓名、曾用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民族、文化程度、婚姻状况、身高、血型等自然情况证明);
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如适用,用于本人购房落户);
随迁配偶、子女的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如适用)。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联系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或公安派出所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