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条例》共8章、47条、6600余字,内容分为三大板块:
总则
目的和依据:明确立规目的和依据,阐述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以及强化自我监督、构建党内监督体系等重要问题。
监督重点: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党内监督重点是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监督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
监督职责:规定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以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的监督职责。
高级干部监督:针对党的高级干部中发生的违纪问题,明确提出中央委员会成员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纪等问题,必须坚决抵制并及时报告,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
党委(党组)的监督
主体责任:围绕落实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的主体责任,从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巡视监督、严肃组织生活、党内谈话、考察考核、述责述廉、个人重要事项报告、重大事项干预记录等方面明确监督职责和措施。
工作部门监督:明确党的工作部门的监督职责,强化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新条例的修订不仅体现了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决心,也通过明确监督职责和措施,强化了党内监督体系,旨在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