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请再审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再审申请书 :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身份证明
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如果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提交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
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
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材料:
如生效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日期的相应证据材料。
材料清单:
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建议当事人在准备再审材料时,确保所有文件均为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并按照要求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据,以便顺利进行再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