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加班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加班管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汽车客运站临时加班运力的组织管理工作。
客运企业要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车辆车况良好,营运证件齐全有效,并在接到调车指令后按时出车。
加班车辆与线路
调配运力时应尽量考虑车型与正班车相近、安全运输和服务质量有保证的客运企业。
临时加班线路根据营运线路长度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客运班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合理统筹安排临时加班业务。
加班信息记录与公示
车站运管所在调配加班运力时,应记录相关加班信息,并于每月5日前经辖区运管处汇总上报局客运处,由客运处负责公示加班各企业的加班信息。
加班计划与实载率
汽车客运站须合理安排加班计划,力保加班车有80%以上的实载率。
异地加班
调用异地客车到杭州加班,须征得车籍地运管部门和杭州运管部门同意。
加班车辆原则
临时加班遵循“一车一站”的原则。
杭州市区客运(旅游)、厂班车企业可选择1-2个汽车客运站临时加班,但其所属客运车辆只得对口支援1个汽车客运站的加班业务,执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达的紧急任务除外。
加班车辆选择
临时加班汽车客运站的选择,采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调配和企业自愿报名相结合的原则。
优先调用信用等级评定优良的客运企业运力参与临时加班业务。
超长途班线(里程在1000公里以上)的临时加班业务,优先调用经营加班班线客运企业的客车。
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应当按《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计算,包括工作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工资标准。
加班申请与审批
因工作需要加班,应当在不小于正常工作时间的4个小时前履行加班申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