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伤残鉴定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由申请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根据职工伤残程度如实填写。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确认伤害属于工伤范畴。
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用于核实身份。
一寸免冠照一张:
用于照片存档。
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
包括所有相关的医疗记录。
相关化验单及特殊检查报告单:
原件及复印件,根据伤情不同需提供不同资料。
影像学资料:
如X线、CT、MRI片子及报告单,根据伤残部位的不同提供相应的影像学资料。
特殊病例资料:
如遇特殊伤情,需提供由受理窗口工作人员解释说明后,由申请人提供的特殊病例资料。
诊断证明:
由医疗机构开具,需明确受伤部位、程度、诊断结果等信息,并加盖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专用章。
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病案:
详细记录患者的治疗过程及康复状况。
医疗费用结算票据:
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结算票据。
伤残鉴定委托书:
若由代理人代为办理鉴定事宜,需提供委托书。
参保证明材料:
申请康复、护理等级、安装辅助器具等鉴定时,需要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材料。
事故责任认定书:
若伤残由交通事故引起,需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根据具体鉴定类型和情形,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文件,如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鉴定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按照鉴定机构的要求进行提交,以确保鉴定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