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土地确权面临的主要困难包括:
权属争议
农垦土地多建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缺乏用地审批手续等权属来源证明资料。
农场面积大、范围广,与周边农民集体等用地单位没有明确的标识物区分,导致边界争议。
政策不完备
地方政府可能出于维稳考虑,在土地纠纷中农场可能被迫让步,导致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
发证主体不明确
农垦单位身份既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企业,导致土地无法确权。
费用问题
确权发证后,将来的农业补贴(如种子、农药、农机、价格补贴等)需要跟上,这可能是一个财政负担。
社会接受度
对于个人开垦的四荒地,一旦确权,同村村民可能会反对,因为土地价值上升,人们希望分享而非独占。
法律规定
农村除二轮承包地以外的所有土地不予确权登记,包括自留地和以其他方式承包的荒山、荒丘、荒沟、荒滩等。
土地用途变更
已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的耕地已取得相应证件,不纳入农村土地确权。
未开发土地
未开发的土地一般只能算为集体土地,没有划分或登记给个人。
私自开荒未使用土地
长期未使用且无人管理的土地,一般也不会得到使用认可。
由于上述原因,农垦土地确权面临诸多挑战,导致确权工作难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