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程序中,以下情况可以扣除审限:
法院通知新证人、收集新证据、重新鉴定或勘验
法院决定延长一个月审理期以通知新证人、收集新证据、重新鉴定或勘验。
案件公告和鉴定期间
案件公告和鉴定的期间可以扣除审限。
审理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间管辖权争议
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及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权争议期间可以扣除审限。
案件交由专业机构审计、评估、资产清理
案件需要交由相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可以扣除审限。
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
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期间可以扣除审限。
刑事案件特定情形
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期间。
公诉人提出补充侦查建议,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
庭外和解期间
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不计入审限。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和效率,同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决定是否扣除审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