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至四级工伤待遇包括: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20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单位无法安排工作的,可以按月支付伤残津贴(60%-70%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单位支付),直到退休。
或者,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见省市规定。
这些待遇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并确保他们在退休后有稳定的收入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