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Credit)是指 一个信用证的受益人以这个信用证为保证,要求一家银行开立以该银行为开证行,以这个受益人为申请人的一份新的信用证。也称转开信用证。其中的原始信用证又称为主要信用证,而背对背信用证是第二信用证。
背对背信用证主要用于中间商的贸易活动,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中间商分别与实际用户和实际供应商签订供应和采购合同。
2. 实际用户向中间商开出一个不可转让的信用证。
3. 中间商不能直接转让这个信用证,但可以要求与其有往来的银行以该信用证为保证,以其为申请人,以实际供应商为受益人开立一份新的信用证。
背对背信用证的特点包括:
非原始意旨:
背对背信用证的开立并非原始信用证申请人和开证行的意旨,而是由受益人要求的。
独立性:
背对背信用证与原证是两个独立的信用证,同时并存。
额度规定:
背对背信用证的额度通常与开证的期限有关,且一般信用证有额度限制。
背对背信用证的使用方式与可转让信用证相似,所不同的是原证开证行并未授权受益人转让,因而也不对新证负责。背对背信用证的受益人可以是国外的,也可以是国内的。
综上所述,背对背信用证是一种通过银行开立新信用证的方式,用于中间商在贸易活动中提供信用保障,确保贸易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