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普通过失
也被称为“一般过失”,通常是指没有保持职业上应有的合理的谨慎。例如,注册会计师在未完全遵循专业准则要求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可视为一般过失。
重大过失
重大过失是指连起码的职业谨慎都不保持,对重要的业务或事务不加考虑,满不在乎。这种过失的程度比普通过失更为严重。
疏忽大意的过失
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例如,经验丰富的老驾驶员在启动汽车时未注意周围状况,导致轧死小孩。
过于自信的过失
也被称为有认识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例如,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引发火灾,但轻信可以避免,结果导致火灾发生。
这些分类有助于在法律实践中更准确地认定过失行为,并据此判定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