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以下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协商一致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提前通知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约
用人单位未提供约定的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
用人单位使用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劳动者违背真实意愿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用人单位使用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用人单位直接解除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劳动者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劳动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失踪。
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决定提前解散。
以上情形均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实施条例进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