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一审的上诉期通常为15天,从收到判决书的次日起算。如果上诉期的最后一天是法定休假日,则以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如果上诉期最后一天遇到法定休假日,可以提前在上诉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提交上诉材料,以防止错过上诉期限。
上诉期限从判决书或裁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判决书是15天,裁定是10天。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并按被上诉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
请确保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