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小产权房有以下几种证件:
《广东省房产所有证》
这类房子是80年代或以前由安宝县发的证,只有真正的深圳土著才会有的。市场上基本都见不到,多为拆迁房里出现。
《房屋所有权证》 (猪肝本):此类房子大多都是90年代初期深圳关外村民自己建的房子的产权证,属于比较老的房子,现在在沙井、观澜、松岗等地方比较常见。
《房地产证》
(绿本):
也称绿本,是90年代通过“两证一书”申请建成验收合格后国土局备案核发的。此类房子不能买卖、不能过户、不能抵押。绿本分为两种:一种是村委的统建楼,对于本村本项目发的使用权证书;另一个是开发商发自己印的,村委盖个章。
两证一书
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兴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书》。两证一书能证明这个宅基地是曾经有正式合法的用地及报建手续,是规划内的居住用地。
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回执单
有两证一书,就没有历史遗留回执,有历史遗留回执就没有两证。很多农民房在2009年普查小产权房时,都上缴并换成了这个回执单。
需要注意的是,小产权房没有任何证件,房产证土地证什么都没有,小产权是违法的所以不能办理任何证件。小产权房是否属于拆迁安置房,前者还没有得到国家的认可,后者属于二类经济适用房。
建议在购买小产权房时要谨慎,因为这类房屋没有国家颁发的正式产权证,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且可能存在法律纠纷。